黑龙江房地产iso认证申请条件,黑龙江iso认证申请条件

中服质量认证 2023-02-1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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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认证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质量认证工作,保证产品质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辖区内从事或者涉及质量认证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组织)以下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质量认证工作,包括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管理、组织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员管理等。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全省的质量认证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市(行署)、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认证工作实施监督。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第二章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第六条组织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第七条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组织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安全认证或者合格认证。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未经认证不得生产、销售。第八条鼓励组织申请绿色产品的合格认证,组织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有关认证机构申请绿色产品的合格认证。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九条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二)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标准及其补充要求;(三)有2名以上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员。第十条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的组织除具备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其产品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二)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要求或者相应的国际标准要求。第十一条组织申请办理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的程序:(一)向具有国家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二)认证机构对申请认证的组织的质量体系实行现场审核;(三)认证机构委托经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的组织的产品,进行检验;(四)认证机构对经认证合格的组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五)组织取得认证证书后,应当在30日内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组织,不得在其产品和产品的铭牌、包装物、出厂合格证上标注质量体系认证标志。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组织,可以在其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铭牌、包装物、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上标注认证标志。取得安全认证证书的组织,必须按照规定标注认证标志。第十三条取得认证证书的组织不得转让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取得认证证书的组织,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第十四条生产和销售安全认证产品的,应当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第十五条认证机构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认证证明。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惩的,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第三章咨询机构备案管理第十六条本省从事质量认证咨询活动的机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第十七条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注册手续;(三)本机构专、兼职咨询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四)咨询业务的收费管理办法;(五)本机构的质量管理手册。第十八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接到备案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咨询能力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颁发备案证书;对省外的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在本省从事质量认证咨询活动的,只进行证书有效性确认。


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申报所需材料有哪些?

暂定资质 ⑴ 自有流动资金不低于30万元,申报资金不低于30万元; ⑵ 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认证老师管理等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 ⑶ 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认证老师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兼职统计人员。 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⑴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3份,封面加盖单位AAA企业信用认证及市(县)房; ⑵ 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函; ⑶ 企业章程; ⑷ 验资证明(资产主要指房地产开发部分,不含建筑业等其它产业部分); ⑸ 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身份证明,职业证明; ⑹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⑺ 企业工商; ⑻ 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 ⑼ 省建设厅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iso三体系认证

暂定资质没什么用,肯定要根据评估报告的净资产,具体价格肯定要谈的


黑龙江Gb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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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申请有哪些条件?


1、机构iso认证流程建议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
3、有限责任公司的申报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
4、有15名以上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
5、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申报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申报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认证老师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1
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
一、
二、三级。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省、自治区人民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并接受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


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申请有哪些条件?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责 任 人:申报完成人、承办人A、承办人B、分管副处长、处长、主管副厅长
二、认定权力行使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第二章第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
一、
二、三级。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省、自治区人民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并接受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
三、认定条件和标准(一)一级资质
1、机构iso认证流程建议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
3、有限责任公司的申报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
4、有15名以上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
5、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申报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申报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认证老师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1
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1
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的行为:(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申报资质证书;(2)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3)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4)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5)出具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6)擅自设立分支机构;(7)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申报受托的估价业务;(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二)二级资质
1、机构iso认证流程建议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取得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4年以上;
3、有限责任公司的申报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
4、有8名以上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
5、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申报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申报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认证老师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1
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1
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的行为。(三)三级资质
1、机构iso认证流程建议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有限责任公司的申报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3、有3名以上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4在暂定期间内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申报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2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申报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认证老师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1
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的行为。
四、所需材料(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报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AAA企业信用认证);(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三)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AAA企业信用认证);(四)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AAA企业信用认证);(五)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iso三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AAA企业信用认证);(六)专职申报房地产估价师证明;(七)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八)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AAA企业信用认证)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认证老师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iso三体系认证、申报机构档案信息;(九)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AAA企业信用认证)。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完成申请房地产估价企业资质,由申请人按照资质条件准备申报材料,报厅行政审批申报完成中心申请申报完成,申报完成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办的内容。不符合单位有关法律法规不予申报完成的,出具不予申报完成通知书并注明理由。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申报完成通知书,申报完成后,将申请材料移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核准。
六、审核与决定(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接到申报完成中心移交的资质申报材料后,由承办人A审查并起草审批意见,承办人B会审后报主管副处长审定材料,申报材料齐备的,提出初审意见;(二)处务会集体研究。依据初审意见,处长组织召开处务会集体研究提出处室意见并由处长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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