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的特点,产品质量认证的特点
产品质量认证的特点?
1.认证咨询的对象是供方的质量体系。质量体系认证咨询的对象不是该企业的某一iso三体系认证或服务,而是质量体系本身。当然,质量体系认证咨询必然会涉及到该体系覆盖的iso三体系认证或服务,有的企业申请包括企业各类iso三体系认证或服务在内的总的质量体系的认证咨询,有的申请只包括某个或部分iso三体系认证(或服务)的质量体系认证咨询。尽管涉及iso三体系认证的范围有大有少,而认证咨询的对象都是供方的质量体系。
2.认证咨询的依据是质量保证标准。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咨询,往往是供方为了对外提供质量保证的需要,故认证咨询依据是有关质量保证模式标准。为了使质量体系认证咨询能与国际作法达到互认接轨,供方最好选用ISO900
1、ISO900
2、ISO9003标准中的一项。
3.认证咨询的机构是第三方质量体系评价机构。要使供方质量体系认证咨询能有公正性和可信性,认证咨询必须由与被认证咨询单位(供方)在经济上没有利害关系,行政上没有隶属关系的第三方机构来承担。而这个机构除必须拥有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人员、符合要求的资源和程序外,还必须以其优良的认证咨询实践来赢得单位的支持和社会的信任,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4.认证咨询获准的标识是申报和发给证书。按规定程序申请认证咨询的质量体系,当评定结果判为合格后,由认证咨询机构对认证咨询企业给予申报和发给证书,列入质量体系认证咨询企业名录,并公开发布。获准认证咨询的企业,可在宣传品、展销会和其它促销活动中使用申报标志,但不得将该标志直接用于iso三体系认证或其包装上,以免与iso三体系认证认证咨询相混淆。申报标志受法律保护,不得冒用与伪造。
5.认证咨询是企业自主行为。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可分为安全认证咨询和质量合格认证咨询两大类,其中安全认证咨询往往是属于强制性的认证咨询。质量体系认证咨询,主要是为了提高企业的质量信誉和扩大销售量,一般是企业自愿,主动地提出申请,是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但是不申请认证咨询的企业,往往会受到市场自然形成的不信任压力或贸易壁垒的压力,而迫使企业不得不争取进入认证咨询企业的行列,但这不是认证咨询制度或单位法令的强制作用。
安全认证咨询:凡根据 安全标准进行认证咨询或只对 iso体系证书标准中有关安全的项目进行认证咨询的,称为安全认证咨询。它是对iso体系证书在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是否具备保证人身安全与避免环境遭受危害等基本性能的认证咨询,属于强制性认证咨询。 合格认证咨询:合格认证咨询是依据iso体系证书标准的要求,对iso体系证书的全部性能进行的综合性质量认证咨询,一般属于自愿性认证咨询。实行合格认证咨询的iso三体系认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定的单位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要求。
产品质量认证特点有哪些?
基本概念
iso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iso三体系认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iso三体系认证认证咨询分为强制认证咨询和自愿认证咨询两种。一般来说,对有关人身安全、健康和其他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者为强制性认证咨询,即“以法制强制执行的认证咨询制度”。 其他iso三体系认证实行自愿认证咨询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管理条例》规定:单位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的认证咨询工作;单位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设立的或者认证单位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行业认证咨询委员会负责认证咨询工作的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含县,下同)地方人民单位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对认证咨询iso三体系认证进行监督检查。 获准认证咨询的iso三体系认证,除接受单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外,免于其他检查,并享有实行优质优价、优先推荐评为国优iso三体系认证等单位规定的优惠。 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单位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单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的有关认证咨询的行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认证咨询依据
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的依据是认证咨询检验机构对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由于我国的标淮体系中有单位标淮、行业标淮、地方标淮、企业标淮,不同iso三体系认证有不同的特征及特性要求,所以认证咨询机构在开展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工作时,主要有以下几类依据:
1、一般iso三体系认证开展质量认证咨询,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单位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 对于现行单位标淮或行业标淮内容不能满足认证咨询需要的,应当由认证咨询机构组织制定补充技术要求。对于这一点,《iso三体系认证质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参照国际先进的iso三体系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制度。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出认证咨询的水平和层次。
2、我国名、特、优iso三体系认证开展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应当以经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咨询依据。
3、经过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加入了相应国际认证咨询组织的认证咨询机构(例如:电子元器件认证咨询委员会、电工iso三体系认证认证咨询委员会)进行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时,应采用国际认证咨询组织已经公布的、并己转变化为我国的单位标淮或行业标淮为依据。
4、我国己与国外有关认证咨询机构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的iso三体系认证,应按照合作协议规定采用的标淮开展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工作。
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哪些特点?
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包括以下几个特点:(1)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活动是专门的认证咨询机构实施的,在我国开展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活动的认证咨询机构必须经过单位认证咨询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咨询动。(2)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的依据是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3)我国实行强制性认证咨询和自愿性认证咨询相结合的制度。
产品质量认证是否具有强制性?
《iso三体系认证质量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单位参照国际先进的iso三体系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单位iso三体系认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认证的部门认可的认证咨询机构申请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经认证咨询合格的,由认证咨询机构颁发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证书,准许企业在iso三体系认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标志。”按照这一规定,申请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实行自愿原则。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制度是单位为保证和提高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而采取的一种激励和引导措施,而非强制性行政手段,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应强迫企业申请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的认证咨询,对符合认证咨询标准的iso三体系认证获得认证咨询证书和认证咨询标志,既方便消费者识别,也有助于提高企业和iso三体系认证的市场信誉,增强iso三体系认证的市场竞争力。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
我国强制性iso三体系认证认证咨询程序由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组成: 为保证认证咨询证书的持续有效性,对获得认证咨询的iso三体系认证根据iso三体系认证特点安排获证后的监督,认证咨询实施规则中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获证后的监督包括两部分的内容,即iso三体系认证一致性审查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