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是什么龙头标准,iso14000的龙头标准

中服质量认证 2023-05-3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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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ce认证标准是什么?

1 DD ENV 50123-7-1-1999[作废] 铁路设施.固定设施.直流开关设备.直流牵引系统专用的测量、控制和保护装置.应用指南 BSDDENV50123-7-1 ENV50123-7-12 EN 1112-1997 卫生开关龙头用淋浴器出口 BSEN1112 EN11123 EN 1113-1997 卫生开关龙头用淋浴器软管 BSEN1113 EN11134 EN 1191-2000 门和窗.耐反复开关性.试验方法 BSEN1191 EN11915 EN 12094-10-2003 固定消防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元件.压力计和压力开关的试验方法和要求 BSEN12094-10 EN12094-106 EN 12263-1999 制冷系统和热力泵.限压安全开关装置.要求和试验 BSEN12263 EN122637 EN 13803-2-2006 铁路设施.轨道.轨道校准iso认证参数.轨距规≥1435mm.第2部分:开关、岔道和可比较校准曲率突变的iso认证情况 BSEN13803-2 EN13803-28 EN 150004-1976 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协调体系规范.空白详细规范.开关用双极晶体管 BSEN150004 EN1500049 EN 15091-2006 卫生陶器.电动开关卫生陶器 BSEN15091 EN1509110 EN 196000-1993 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协调体系.总规范.机电开关 BSEN196000 EN19600011 EN 196103-2000 空白详细规范:旋转开关.评定等级 Y BSEN196103 EN19610312 EN 196403-2000 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协调体系.空白详细规范.按钮开关.评定等级 y BSEN196403 EN19640313 EN 196500-1993 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协调体系.分规范.包括空白详细规范EN 196501的薄膜开关 BSEN196500 EN19650014 EN 2349-317-2006 航空航周系列.继电器和电流接触器要求和试验程序.第317部分:线圈开关设备使用寿命 BSEN2349-317 EN2349-31715 EN 45510-2-7-2002 电站设备的采购指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BSEN45510-2-7 EN45510-2-716 EN 50 068-1991[作废] 充气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装置用锻钢壳体规范 BSEN50068 EN5006817 EN 50062-1992[作废] 高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用加压空心陶瓷绝缘子规范 BSEN50062 EN5006218 EN 50068-1991 充气高压开关和控制设备锻钢外壳规范 BSEN50068 EN5006819 EN 50069-1991 充气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用铸铝合金和锻铝合金焊接混合材料外壳规范 BSEN50069 EN5006920 EN 50089-1992 金属外壳充气高压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用的浇铸树脂分隔板规范 BSEN50089 EN5008921 EN 50123-1-2003 铁路设施.固定设备.直流开关装置.总则 BSEN50123-1 EN50123-122 EN 50123-2-2003 铁路设施.固定设备.直流开关装置.直流断路器 BSEN50123-2 EN50123-223 EN 50123-3-2003 铁路设施.固定设备.直流开关装置.室内直流切断开关、负荷开关和接地开关 BSEN50123-3 EN50123-324 EN 50123-4-2003 铁路设施.固定设备.直流开关装置.室外直流切断开关、负荷开关和接地开关 BSEN50123-4 EN50123-425 EN 50123-5-2003 铁路设施.固定设备.直流开关装置.直流系统中特殊应用的电涌放电器和低电压限制器 BSEN50123-5 EN50123-526 EN 50123-6-2003 铁路设施.固定设备.直流开关装置.直流开关装置组件 BSEN50123-6 EN50123-627 EN 50123-7-1-2003 铁路设施.固定设备.直流开关设备.直流牵引系统专用测量、控制与保护装置.应用指南 BSEN50123-7-1 EN50123-7-128 EN 50123-7-2-2003 铁路设施.固定设备.直流开关装置.直流牵引系统专用测量、控制和保护设备.绝缘电流传感器和其他电流测量设备 BSEN50123-7-2 EN50123-7-229 EN 50123-7-3-2003 铁路设施.固定设备.直流开关装置.直流牵引系统专用测量、控制和保护设备.绝缘电压传感器和其他电压测量设备 BSEN50123-7-3 EN50123-7-330 EN 50152-1-2007 铁路设备.固定装置.交流开关装置的特殊要求.电压大于1KV的单相电路断路器 BSEN50152-1 EN50152-131 EN 50152-2-2007 铁路设施.固定装置.交流开关装置的特殊要求.接地开关及高于1kV开关的单相断路器 BSEN50152-2 EN50152-232 EN 50152-3-1-2003 铁路设施.固定装置.交流开关装置的特殊要求.交流牵引系统专用测量、控制和保护设备.应用指南 BSEN50152-3-1 EN50152-3-133 EN 50152-3-2-2001 铁路设施.固定装置.交流电开关的专门要求.交流牵引系统特殊使用的测量、控制和保护装置.单相电流变压器 BSEN50152-3-2 EN50152-3-234 EN 50152-3-3-2001 铁路设施.固定装置.交流电开关的专门要求.交流牵引系统特殊使用的测量、控制和保护装置.单相感应电压变压器.单相电压变压器 BSEN50152-3-3 EN50152-3-335 EN 50187-1997 额定电压大于1KV和达52KV(含)的交流开关和控制装置用充气间 BSEN50187 EN5018736 EN 50227-1999 邻近传感器和开关放大器接口用直流控制电路装置和开关元件邻近直流传感器 BSEN50227 EN5022737 EN 50274-2002 低压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组件.防电击穿.防止无意地直接与危害生命的部件接触 BSEN50274 EN5027438 EN 50295-1999 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控制器和设备接口系统.传动传感器接口(AS-i) BSEN50295 EN5029539 EN 50298-1999[作废] 低压开关和控制组件壳体 BSEN50298 EN5029840 EN 50300-2004[作废] 低压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组件.低压变电所电缆分线板的一般要求 BSEN50300 EN5030041 EN 50428-2005+A1-2007 家用和类似固定电气设备用开关.并列标准.家庭和建筑物电子系统(HBES)用开关和相关附件 BSEN50428 EN5042842 EN 54-17-2005 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第17部分:短路隔离开关 BSEN54-17 EN54-1743 EN 60129-1994[作废] 交流断路器和接地开关规范 BSEN60129 EN6012944 EN 60214-1-2003 抽头转换开关.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BSEN60214-1 EN60214-145 EN 60214-1998[作废] 带载分接头转换开关 BSEN60214 EN6021446 EN 60265-1-1998 高压开关规范.额定电压大于1kV小于52kV的开关 BSEN60265-1 EN60265-147 EN 60296-2004 电工用液体.互感器和开关装置用未使用矿物绝缘油 BSEN60296 EN6029648 EN 60298-1996[作废] 额定电压1KV以上至7
2.5KV(含)交流金属封闭开关和控制设备 BSEN60298 EN6029849 EN 60309-4-2007 工业用插头、插座端口和连接件.有或没有互锁的开关插座端口和连接器 BSEN60309-4 EN60309-450 EN 60420-1991[作废] 高压交流电路开关保险丝组合规范 BSEN60420 EN60420没有看到你们的iso三体系认证不能确定是什么标准需要检测可加下面的企鹅

龙头EN817标准测试,可以联系我司(上海泽昌)

EN 1112-1997 卫生开关龙头用淋浴器出口 BSEN1112 EN1112EN 1113-1997 卫生开关龙头用淋浴器软管 BSEN1113 EN1113“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咨询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 CE认证咨询的其他体系(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贴有“CE”标志的iso三体系认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iso体系证书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咨询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iso三体系认证,还是其他单位生产的iso三体系认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iso三体系认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iso三体系认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ISO14000是什么标准?

ISO14000是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是企业站在社会的角度对本身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其目的是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对周边环境和社会的环境影响,以增加企业的社会效益。 ISO14000标准与ISO9000标准在结构上很相似,要求企业提出自身的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指标,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控制企业的原材料、生产过程和服务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同时对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运行控制,并制定出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减少因环境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的自我检查制度和自我完善机制,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咨询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而且向社会展示了良好的“绿色”形象,从而取得社会的认可和赞誉,利于市场的扩大。对于出口型企业通过认证咨询还可以避免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增大贸易额。

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继iso9000标准之后推出的又一个管理标准。该标准是由iso/tc207的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制定,有14001到14100共100个号,统称为iso14000系列标准。该系列标准融合了世界上许多发达单位在环境管理方面的经验,是一种完整的、操作性很强的体系标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其中iso14001是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主干标准,它是企业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咨询的依据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国际标准,目的是规范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所有组织的环境行为,以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


Iso14000和ISO14001是什么标准?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183个单位和70多个国际组织出席会议,通过了“21世纪议程”等iso三体系认证。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全球谋求可持续发展分得时代开始了。各国单位领导、科学家和公众认识到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就必须改变工业污染控制的战略,从加强环境管理入手,建立污染预防(清洁生产)的新观念。通过企业的“自我决策、自我控制、自我管理”方式,把环境管理融于企业全面管理之中。为此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3年6月成立了ISO/TC3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正式开展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以规划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所有组织的活动、iso三体系认证和服务的环境行为,支持全球的环境保护工作。该系列标准融合了世界上许多发达单位在环境管理方面的经验,是一种完整的、操作性很强的体系标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其中ISO14001是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主干标准,它是企业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咨询的依据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国际标准,目的是规范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所有组织的环境行为,以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ISO14000系列标准的用户是全球商业、工业、单位、非赢利性组织和其他用户,其目的是用来约束组织的环境行为,达到持续改善的目的,与ISO9000系列标准一样,对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即"绿色壁垒",促进世界贸易具有重大作用.

14001的标准就是;采纳我的答案就是了


倡导ISO14000系列标准是什么?

随着环境保护宣传的深入,许多人对“绿色食品”、“绿色标志产品”等新名词已不再陌生了。然而你听说过“绿色管理”吗?“绿色管理”的标准是什么?ISO14000系列标准就是“绿色管理”的标准。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英文缩写。1996年、1997年该组织先后颁布了ISO14000系列标准中的6项标准,它们分别是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ISO14004: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撑技术通用指南;ISO14011:环境审核指南——通用原则;ISO14012:环境审核指南——环境审核员资格指南;ISO14040:生命周期评估一原则和框架。ISO14000系列标准的颁布,在全世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因为以前人们只重视产品的“绿化”,现在ISO14000系列标准的提出,表明管理也要“绿”起来。那么ISO14000系列标准是怎么使管理“绿”起来的呢?ISO14000系列标准要求在组织内部建立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对产品“从摇篮到坟墓”,也就是从开发设计、加工制造、使用、报废处理以及再生利用的全过程,或者对组织的活动、服务的全过程,是否符合环境要求,进行计划、监督和周期性的评估,确保在每一个环节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ISO14000系列标准与以往的环境标准有很大的不同,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强调符合法规,它要求组织的任何行为,都要符合国家的环保法规和政策;
2.它不是强制性的,企业可以自愿决定是否按照这个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3.强调预防为主,它要求通过各种管理措施把污染消灭在萌芽中;
4.广泛适用于各种组织,不论工厂、商店,还是研究所、学校、机关,只要它有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愿望,就可以依照ISO14000系列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5.它不是以水、土、气等单一环境要素为对象的,而是以整个环境管理体系为对象;
6.强调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7.依据标准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的所有内容都要形成文件,有据可查。ISO14000系列标准使管理“绿”起来,将对控制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平衡、为人类创造一个绿色世界起到巨大的作用。毫无疑问,它将大大推动环保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ISO14000系列标准把环境管理由单纯依靠政府的强制性管理,转变为企业自愿参与的市场行为,企业从原来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开展环境管理。许多企业不仅自己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还要求为它供货的企业也要获得认证,这样就形成了链式效应,带动一批,影响一片。ISO14000系列标准强调污染预防、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和控制,可以促进企业改进产品的环境性能,多开发无毒、无污染的绿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采用节约能源和原材料、低污染的绿色工艺,从而促进清洁技术的应用,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ISO14000系列标准要求对员工进行系统的环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每一个员工都参与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这样就能有效地推动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提高。


ISO14000族标准的主体标准是什么?

当然就是你要申请的ISO14001了

就是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 / T 24001—2004 / ISO 14001:2004代替GB / T 24001--1996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要求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影响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本标准适用于组织确定其能够控制的、或能够施加影响的那些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通过下列方式证实对本标准的符合: 1)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3)寻求外部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4)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咨询/申报; 本标准旨在使其所有的要求都够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活动、iso三体系认证和服务的性质,运行场所和条件等因素。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 2.规范性引用iso三体系认证 无规范性引用iso三体系认证。保留本章节是为使本版中的章节条号和前一版(GB/T24001--1996)保持一致, 3.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审核员 auditor 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 [GB/T19000—2000,
3.
9.9]
3.2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对环境(
3.5)管理体系(
3.8)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上根据组织(
3.16)的环境方针(
3.11),实现对整体绩校(
3.10)的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3.3 纠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 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
3.15)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4 iso三体系认证 document 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注1: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他们的组合。 注2:摘自GB/T19000—2000的
3.
7.2
3.5 环境 environment 组织(
3.16)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 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
3.16)内延伸到全球系统。
3.6 环境(
3.5)因素 environmental aspect 一个组织(
3.16)的活动、iso三体系认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
3.5)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
3.7的环境因素。
3.7 环境影响 environmental 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
3.16)的环境因素(
3.6)给环境(
3.5)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3.8 环境管理体系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EMS) 组织(
3.16)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
3.11),并管理其环境因素(
3.6)。 注1:管理体系是用来建立方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
3.11),并管理其环境因素(
3.6); 注2: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
3.19)、过程和资源。
3.9 环境目标 environmental objective 组织(
3.16)依据其环境方针(
3.11)规定的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
3.10 环境绩效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组织(
3.16)基于其环境因素(
3.6)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注:在环境管理体系(
3.8)条件下,可对照组织(
3.16)的环境方针(
3.11),环境目标(
3.9)、环境指标(
3.12)及其他环境绩校要求对结果进行测量。
3.11 环境方针 environmental policy 由较高管理者就组织(
3.16)的环境绩效(
3.10)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注:环境方针为采取措施,以及建立环境目标(
3.9)和环境指标(
3.12)提供了一个框架。
3.12 环境指标 environmental target 由环境目标(
3.9)产生,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须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绩效要求,它们可适用于组织(
3.16)或其局部。
3.13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关注组织(
3.16)的环境绩效(
3.10)或受其环境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
4. 内部审核 internal audit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组织(
3.16)对其设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系统的、独立的、形成iso三体系认证的过程。 注:在许多情况下,尤其是对于小型组织,独立性可通过与所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来体现。
3.15 不符合 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 [GB/T19000—2000,
3.
6.2] 注:此术语在GB/T19000—2000中为“不合格(不符合)”。
3.16 组织 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单位机构或社团,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7 预防措施 prevention action 为消除潜在不符合(
3.15)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18 污染预防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
3.7)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iso三体系认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注:污染预防可包括源削减或消除,过程、iso三体系认证或服务的更改,资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循环、再生或处理。
3.19 程序 procedu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1:程序可以形成iso三体系认证,也可以不形成iso三体系认证; 注2:摘编自GB/T1900—2000的
3.
4.5。
3.20 记录 record 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iso三体系认证(
3.4)。 注:摘编自GB/T1900—2000的
3.
7.6。 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并形成iso三体系认证。 组织应界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iso三体系认证。
4.2 环境方针 较高管理者应制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在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确保其: a)适合于组织活动、iso三体系认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与环境影响; 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包括对遵守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形成iso三体系认证,付诸实施,予以保持, f)传达到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g) 可为公众所获取。
4.3 策划
4.
3.1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iso三体系认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此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iso三体系认证和服务等因素; b)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iso三体系认证并及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4.
3.2 法律与其它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识别适用于其活动、iso三体系认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 b)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要求加以考虑。
4.
3.3 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形成iso三体系认证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可测量。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环境指标时,应考虑法律与其他要求,以及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此外,还应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认证老师、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各相关方的观点。 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目标和指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a)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4.4 实施与运行
4.
4.1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应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为便于有效的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当对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iso三体系认证,并予以传达。 组织的较高管理者应任命专门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b)向较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4.
4.2 培训、意识与能力 组织应确保所有为它或代表它从事被确定为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该能力基于必要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组织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求。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使为它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都意识到: a)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他们工作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实际或潜在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环境效益; c)他们在实现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符合性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
4.3 信息交流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a)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部门间的信息交流; b)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形成iso三体系认证和回应。 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决定形成iso三体系认证。如决定进行外部交流,则应规定交流的方式并予以实施。
4.
4.4 iso三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应包括: a)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 b)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 c)对环境管理体系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以及相关iso三体系认证的查询途径; d)本标准要求的iso三体系认证,包括记录; e)组织为确保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进行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iso三体系认证和记录。
4.
4.5 iso三体系认证控制 应对本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iso三体系认证进行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iso三体系认证,应依据
4.
5.4的要求进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规定: a)在iso三体系认证发布前进行审批,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 b)必要时对iso三体系认证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审批; c)确保对iso三体系认证的更改和先行修订状态做出标识; d)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iso三体系认证的有关版本;; e)确保iso三体系认证字迹清楚,易于识别; f)确保对策划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iso三体系认证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g)防止对过期iso三体系认证的非预期使用。如须将其保留,要做出适当标识。
4.
4.6 运行控制 组织应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识别和策划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以确保其通过下列方式规定的条件下运行: a)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控制因缺乏iso三体系认证而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情况; b)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c)对于组织使用的iso三体系认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并将适用的程序 和要求通报供方和合同方。
4.
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识别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并规定响应措施。 组织应对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作出响应,必要时对其进行修订,特别是当事故回紧急情况发生后。 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试验上述程序。
4.5 检查
4.
5.1 监测和测量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程序中应规定将检测环境绩效、适用的运行控制、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信息形成iso三体系认证。 组织应确保所使用的检测和测量设备经过校准或验证,并予以妥善维护,且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4.
5.2 合规性评价
4.
5.
2.1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
5.
2.2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这可以和
4.
5.
2.1中所要求的评价一起进行,也可另外制定程序,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
5.3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程序中应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识别和纠正不符合,并采取措施减少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b)对不符合进行调查,确定其产生原因,并采取措施以避免不符合的发生; c)评价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实施所制定的适当措施,以避免不符合发生; d)记录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结果; e)评价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所采取的措施应与问题和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相符。 组织应确保对环境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进行必要的更改。
4.
5.4 记录控制 组织应根据需要,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记录,用来证实对环境管理体系及本标准要求的符合,以及所实现的结果。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申报、留存和处置。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具有可追溯性。
4.
5.5 内部审核 组织应确保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目的是: a)判定环境管理体系: 1)是否符合组织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预期安排和本标准的要求; 2)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 b)向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组织应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此时,应考虑到相关运行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往的审核结果。 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程序,用来规定: -----策划和实施审核及报告审核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审核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 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均应确保社呢后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6 管理评审 较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用包括评价改进的机会和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包括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指标的修改需求。应保存管理评审记录。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 a)内部审核和合规性评价的结果; b)来自外部相关方的交流信息,包括抱怨; c)组织的环境绩校; d)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 e)纠正的预防措施的状况; f)以前管理评审的后续措施; g)客观环境的变化,包括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发展变化; h)改进建议。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为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而作出的,与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改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当然就是你要申请的ISO14001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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